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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附小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为了做好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对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1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源兴路以南一一同兴路(江堤)以北一一裤子港河以东一一营船港河以西;
通沪高架以南一一源兴路以北一一裤子港河以东一一通富路以西区域。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手册等原件(户口簿、产权证除原件外还需有复印件) 。学校留存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预防接种证留存原件。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
1.户口簿。
2.经核签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19年1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19年1月到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5.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6.幼儿素质报告手册。
(户口簿、居住证还需有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
为建立良好的报名秩序,避免家长排长队等候,同时便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报名分两天进行:
7月6日,户籍在本施教区且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拥有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7月7日,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流程
1.家长带孩子在门卫处拿号;
2.家长在等候室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上传相关信息;
3.按号码先后顺序,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大有楼(西边第二幢教学楼)
五、入学通知书发放
家长递交的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并在省学籍管理网查验后,由学校出具入学通知书。
1.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1日
2.入学通知书领取地点:学校南门卫
3.入学通知书领取方式:家长凭学校发放的报名凭证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其他年级转学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学额空位情况,接受证件齐全、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就读。已在本区范围内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接受转学。
学校二升三、三升四、四升五年级班额数已满,根据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文件精神,以上三个年级不接受转学。其余年级按照“先购房、后暂住”的原则(同等条件按时间先后排序)统筹安排转入。转学提供材料参照新生入学要求。
办理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合法固定处所的确认依据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区(崇川、港闸、开发)无房证明。
3.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4.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5.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凭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
(二)重要事宜
1.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从2020年开始,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