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大生管理>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2023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3]27号〔2023〕27号)和《南通开发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通开发社〔2023〕2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范围:源兴路以南——同兴路(江堤)以北——裤子港河以东——营船港河以西;通沪高架以南——源兴路以北——裤子港河以东——通富路以西区域。

小区:军山半岛、紫琅上郡、金水湾(花园或鑫园)、崇州府、山水一号、优山美地花园、山景水岸、江山鼎、景瑞御府、顺发御园、军山汇贤居、金河名人世家、民主新村、新星苑、星通花园、星宇花园、源兴花苑、星月花园、炜赋花苑、沙家圩小区等。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有房的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户号要清晰)

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户主页及“附记”页,房产证编号要清晰)

3)父母结婚证或其它证明目前婚姻关系的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无房的

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或者按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祖辈页、监护人页,户号要清晰)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产权证(户主页及“附记”页,房产证编号要清晰)

3)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由崇川区、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4)父母结婚证或其它证明目前婚姻关系的材料

【特别说明: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

(二)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已购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产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户号要清晰)

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户主页及“附记”页,房产证编号要清晰)

3)法定监护人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4)父母结婚证或其它证明目前婚姻关系的材料

2.租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

1)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

2)经核签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2年7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社保单上的二维码要清晰,确保能扫码查看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5)父母结婚证或其它证明目前婚姻关系的材料

【说明:监护人在上传图片资料时,每类材料尽量组合为一张图片。例如关于户口簿所有材料,可合并成一张图片,以便于学校审核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7月1日至7月1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招生公告》的要求,扫描以下招生二维码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佐证材料时要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点击“提交”前,请务必正确填写每一项信息,点击“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材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编号,请及时截图保存。

(二)新生报名系统将于7月10日24:00关闭。

(三)家长递交的报名材料将由学校汇同相关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并在学籍管理网查验后,由学校给出审核意见。家长可于7月13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无法网上报名或对报名有异议的,可于7月15日到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严格执行疫情相关规定。报名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五、其他年级转学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我校目前所有班级均满班额,暑假期间暂不接受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合法固定处所的确认依据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户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从2028年起,要求入学儿童自出生后户籍应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4.开发区户籍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期房(未领取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重要事宜

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生咨询电话:0513-55091181   0513-55091183   0513-55091177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