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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
通教办〔2015〕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即将来临,为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期,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工作安排。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应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阅读名师推荐书目,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各校要密切与家庭的联系,鼓励并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创新开展“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鼓励通过开设名师“在线课堂”等形式开展公益助学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不进网吧,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和上网内容,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沉溺于网络。
三、强化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校安工程建设。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中小学放假前,要通过校班会、师生大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平台等各种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以防溺水、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做到学生、家长、教师全覆盖,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学期结束前,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是消防和校舍安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和实施维修改造。加强校安工程实施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各校要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巡查,落实安全保卫防范工作责任,定期提示提醒师生做好安全防范。做好暑期防台风、防雷、防汛工作,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相关工作安排于7月11日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重点治理违反“五严”规定的各种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五严”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在放假前要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加大对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及时处置。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要下决心、动真格,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五、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各地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任何形式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分班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划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责任督学等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情况要及时告诫有关单位责任人。对因违规招生等问题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暑期教育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实提高教育行政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要认真组织暑期教师全员网络培训,开展校本研修,提升广大教师的综合素养。要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网络教研,通过网上“晒课”、观课评课、“优课”评选等环节,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形成“人人用资源、时时有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各地要结合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对标找差,强化建设,提升内涵。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
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22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本学期(或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学期(或下半年)工作计划请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