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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附小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为了做好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对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12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范围:通沪高架以南—同兴路(江堤)以北—裤子港河以东—营船港以西。
小区:军山半岛、紫琅上郡、金水湾、山水一号、优山美地、山景水岸、江山鼎、景瑞御府、民主新村、新星苑、星通花园、星宇花园、顺发御园、汇贤居、金河名人世家、源兴花园、星月花园、炜赋花园、沙家圩小区等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家长带孩子在门卫处拿号,按号码先后现场报名
(二)时间安排:
为建立良好的报名秩序,避免家长排长队等候,同时便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报名分两天进行。
7月8日,符合招生条件的本地适龄儿童报名(持有施教区范围内房产证的视作本地)
7月9日,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适龄儿童报名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地点:
大有楼(西边第二幢教学楼)
四、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手册等原件(户口簿、产权证除原件外还需有复印件) ,学校留存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产权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预防接种证留存原件。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开发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①户口簿。②经核签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领取)。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8年1月到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⑤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五、入学通知书发放
家长递交的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并在省学籍管理网查验后,由学校出具入学通知书。
1.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1日-8月6日
2.入学通知书领取地点:学校传达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合法固定处所的确认依据: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区(崇川、港闸、开发)无房证明。
3.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4.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5.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凭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
(二)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