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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一、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二、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三、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四、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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